各学部(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办法》,现启动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工作,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遵循“质”“量”结合的原则,按质考核,按劳取酬。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研究生助教在助教工作结束后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附件1)和《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附件2),经主讲教师审核,报送至各学部(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应详细记录日常助课的工作内容,请各位研究生助教根据实际情况真实、认真填写,填报虚假信息情节严重者,一经核实,将取消研究生助教资格。
2.申请D类岗位的助教需要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并提供具有代表性的佐证材料,经主讲教师认可、学部(学院)审核,统一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符合D类岗位要求的助教酬金按照D岗助教标准进行发放,不符合D类岗位要求的助教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重新定岗。
3.各学部(学院)依据主讲教师的反馈意见和助教提交的总结材料对助教工作进行合格考核,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汇总表》(附件3),考核合格的助教酬金正常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助教酬金减半发放,本学期未获得助教培训结业证书的助教均属不合格。
4.请各学部(学院)于6月7日前统一将《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汇总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wei@dlut.edu.cn,不接受个人提交;表中主讲教师签字部分,研究生助教经主讲教师审核同意,可以使用电子签名。
5.联系人:施维,电话:84709857,邮箱:shiwei@dlut.edu.cn。
附件1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
附件2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
附件3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汇总表
附件4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总结报告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