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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申请本科课程助教岗位的通知


点击量: 时间:2013-03-04

    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根据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计划统计情况,现启动本学期研究生助教申请和聘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助教的聘任根据“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按量考核、按劳取酬”的原则,助教需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包括岗位目标、岗位数量、岗位说明、工作时间、工作质量以及对拟聘研究生助教的条件和要求等。各学部(学院)根据实际岗位需求聘任研究生担任本科生课程助教。
    二、原则上,教授或副教授承担本科生课程的主讲工作,主讲课程的学时数不低于32学时且选课人数不少于60人的课程方可配备助教;讲师承担量大面广的重要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时,可配备少量助教。
    三、配备助教的课程,主讲教师需亲自批改至少30份作业、论文或实验报告等,也应承担必要的日常答疑工作。期末考试或考核环节的工作原则上不得由研究生助教承担。聘任研究生助教的实验实践类课程,在教师实验教学酬金的分配时需扣除研究生助教的工作量。
    四、请各学部(学院)组织研究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1),根据本单位所开课程的助教岗位需求计划进行审核,于3月19日前把《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报送名单经审定后,于3月22日公布最终聘用助教名单,学校将适时开展助教培训工作。
    五、助教岗位酬金按实际工作量和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在学期末统一由财务处发放。同一课程聘任多名助教时,按每名助教所做的实际工作量确定酬金。
    六、研究生助教须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全程听课把握教学进程。研究生助课期间,须认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附件3),详细记录日常助课的工作内容。助课结束后,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附件4),连同助教工作日志一起上交至主讲教师所在的学部(学院),由学部(学院)统一提交至学校,作为划分酬金等级和发放酬金的依据。
    七、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申请2个助教岗位。已承担助管工作和继续教育学院助教工作的研究生,不能再申请本学期的助教工作。
    八、材料报送地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楼217,联系人:刘樱、袁风,
    电子邮件:liuying2011@
 
 附件1_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申请表

 附件2_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名单汇总表

 附件3_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

 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和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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