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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3年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的通知


点击量: 时间:2022-11-29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2021年9月1日以后来校工作的专任教师系列的新教工(需完成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新教工岗前培训公共模块)。

1. 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自愿参加;

2. 2021年9月1日之前入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讲师需参加;

3. 辅导员和实验人员如需申领教师资格证,则需参加。

二、培训(考试)内容

培训(考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4门课程。

三、培训(考试)安排

1. 报名:参加培训(考试)人员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登录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点击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教师报名入口(http://lngspx.lnnu.edu.cn/)进入注册,注册后请登录, 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并完善报名信息,选择“2023年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2月16日。(未进行网上报名将不能参加考试)。详细流程及要求等请见附件。

2. 培训:2023年3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考试: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有关学科专家统一命题考试,考试时间拟定为2023年4月中旬,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4. 补考:补考考生按上述程序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并选择具体补考科目进行考试报名。

四、其他要求

1. 培训实行玉兰卡签到的考勤制度,完成全部课程内容培训,方可参加岗前培训考试。

2. 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必要条件,岗前培训考试未通过者,不予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 培训和考试地点在大连理工大学,岗前培训考试相关的教材费、培训费及考务费均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承担。单科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考生在下次报名时可只选择未通过考试科目报考。


联系人:王明阳 李宪坡

联系电话:13478524250

邮箱:wangmy@dlut.edu.cn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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