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位研究生: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办法》,现启动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工作,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遵循“质”“量”结合的原则,按质考核,按劳取酬。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研究生助教在助教工作结束后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附件1),经主讲教师审核,报送至各学部(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应详细记录日常助课的工作内容,请各位研究生助教根据实际情况真实、认真填写,填报虚假信息情节严重者,一经核实,将取消研究生助教资格。
2.各学部(学院)依据主讲教师的反馈意见和助教提交的总结材料对助教工作进行合格考核,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汇总表》(附件2),考核合格的助教酬金正常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助教酬金减半发放,本学期未获得助教培训结业证书的助教均属不合格。
3.时间安排:各位研究生需于2024年1月7日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学部(学院);请各学部(学院)于1月12日前统一将《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汇总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pli@dlut.edu.cn,不接受个人提交;涉及签字盖章部分,经相关人员同意,可以使用电子章。
联系人:李宪坡,电话:84707229
附件1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
附件2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