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辽高校师训字[2025]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教师参加2025年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考试,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通过2025年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网上报名的教师。
二、培训安排
日期 | 时间 | 课程内容 | 课时 | 授课教师 | 地点 |
3月22日 (周六) | 08:30-11:40 13:30-17:10 | 高等教育学 | 8学时 | 林杰 | 综合教学一号楼258 |
3月23日 (周日) | 08:30-11:40 13:30-17:10 |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 8学时 | 姜涛 | 综合教学一号楼258 |
3月29日 (周六) | 08:30-11:40 13:30-17:10 | 高等教育法规 | 8学时 | 郭玉坤 | 综合教学一号楼258 |
3月30日 (周日) | 08:30-11:40 13:30-17:10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8学时 | 胡月 | 综合教学一号楼258 |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共4科。每科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及格,考试大纲请登录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查询(https://gspx.lnnu.edu.cn/webroot/gspx/gqpx/)。
(二)考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周六),上午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下午为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考生于考试前一周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lngs.gspxonline.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阅读考试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
考试各科成绩合格者将统一发放《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试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于下一年度参加补考,只补考相应不及格科目,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为两年。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一)严肃培训纪律,完成全部课程内容培训,方可参加岗前培训考试。
(二)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的考核结果作为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必要条件,考试未通过者,不予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联系人:王明阳,联系电话:84707229,邮箱:wangmy@dlut.edu.cn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