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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时间:2025-06-06

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授课资格的认定及要求》,授课教师均须同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与大连理工大学主讲教师资格,即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与“主讲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在担任课程主讲之前,须完成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及助课观摩环节,并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对其授课水平进行评价,评价合格者方可正式取得主讲教师资格证书。

现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人员

1.申请教师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

2.所有承担本科及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人员。

所授课程为面向校内本科及研究生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本科生通识类课程、全校选修类课程、大思政课程、学域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素质课程、书院育人课程,和研究生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

3.已取得过该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无需再次申请。

二、认定程序

1.申请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对应材料,详见下图。

2.授课未满一轮的教师由课程所在学院结合申请人教学经历,经试讲或专家听课环节,对其授课水平进行评价,填写《课程试讲通过情况汇总表》(附件2)

3.学院对综合评价合格者填写《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

4.学院于6月30日前将附件1、2、3纸质签字盖章版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主楼西侧楼208),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n@dlut.edu.cn。教务系统授课信息截图等证明材料请放在一个word文件里一并发送。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审批后备案,并发放主讲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王楠 电话:84707229。

邮箱:wangn@dlut.edu.cn


附件:

1.大连理工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课程试讲通过情况汇总表

3.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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