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授课资格的认定及要求》,授课教师均须同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与大连理工大学主讲教师资格,即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与“主讲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在担任课程主讲之前,须完成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及助课观摩环节,并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对其授课水平进行评价,评价合格者方可取得主讲教师资格。
现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人员
1.申请教师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
2.所有承担本科及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人员。
所授课程为面向校内本科及研究生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本科生通识类课程、全校选修类课程、大思政课程、学域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素质课程、书院育人课程,和研究生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
3.已取得过该课程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无需再次申请。
二、认定程序

1.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实现为全校教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教师发展中心与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协同建设了“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线上申请流程。申请教师可通过校园门户登录,进入“事务中心”后搜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所属类别流程(如图)在线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业务。详情参考操作手册(附件)。
2.联系方式
在办理过程中如有业务及系统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业务政策咨询:教师发展中心 王楠 13840999933
系统技术支撑: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韩老师 84706496,13478651211
李劲松 13691396736
附件: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平台使用手册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