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鼓励青年教师投身教学工作,2023年教师发展中心、校工会将继续组织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现将竞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 各学部(学院)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任课教师,授课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赛组别
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分为理科组、工科组、文科组、实验课组。
三、赛程安排
竞赛分为两个阶段,9月初-10月10日为各学部(学院)竞赛时间,10月18日进行校级竞赛。
(一)学部(学院)竞赛
1. 各学部(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本单位青年教师教学质量与“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标准”(附件1),以学部(学院)竞赛方式对所有参赛者进行评审,推荐不多于5名优秀青年教师参加校级竞赛。
各学部(学院)竞赛的时间、地点请提前3天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并在学部(学院)内公布。
2. 请各学部(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推荐表”(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学部(学院)推荐教师汇总表”(附件3)和“学部(学院)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工作总结”(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n@dlu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主楼西侧楼209)。
(二)校级竞赛
校级竞赛将于10月18日举行,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校级竞赛要求如下:
1. 参赛教师进行20分钟课程(3分钟说课+17分钟课堂教学内容)现场展示。
2. 参赛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和课件(PPT)。教学设计应包括题目、选取章节、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内容。
3. 参赛教师可携带教学用具,可自带学生(不超过10人)。
4. 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1)。
四、奖励办法
1. 学部(学院)竞赛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学部(学院)制定。
2. 校级竞赛设个人奖项一、二、三等奖。已参加讲课竞赛并获奖的教师如参赛课程重复,则本次获奖等级必须高于以往获奖等级方予以奖励。
3. 设学部(学院)竞赛优秀组织奖。
五、其他事项
1. 教师发展中心将围绕竞赛全方位开展备赛指导工作。
2. 参加各学部(学院)讲课竞赛及校级竞赛的教师,其教学工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体系,计算教学工作量。校级竞赛中获得奖项的教师,其获奖成果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价体系,计算学术积分。
3. 联系人:王楠,13840999933,邮箱:wangn@dlut.edu.cn。
附件1 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标准
附件2 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推荐表
附件3 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学部(学院)推荐教师汇总表
附件4 学部(学院)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工作总结
教师发展中心 校工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