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文件要求,促进我校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建设教师发展师队伍,现面向全校选聘第二批教师发展师。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师发展师职责范围
1.发挥学术专长,促进能力提升。发挥本人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专长,带领校内教师不断提升教学和科研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贡献经验智慧,推动职业发展。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为青年教师职业生涯发展提供必要帮助。
3.组织教发项目,营造良好氛围。针对不同学科、不同职业阶段教师发展需求,积极思考,主动实践,组织各类教发项目,营造良好氛围,引导教师更新理念、改进方法,不断提升教学、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教师发展师选聘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在教学或科研等方面有一定专长,身心健康,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良好。
2.关心青年教师成长,有能力、有热情为青年教师成长提供指导。
3.具有志愿服务精神,有时间精力承担教师发展工作。
三、组织管理
1.学校建立教师发展师师资库,发展师队伍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实践适时调整。
2.学校每年组织教师发展师参与国内外先进发展项目,鼓励支持教师发展师通过学习申请,取得相应培训资质证书。
3.教师发展中心协同校内各单位和相关部门,为教师发展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四、工作要求
1.选聘坚持民主公开原则,个人自愿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
2.拟选聘30人左右。请各单位择优推荐,限额3人。
3.“大连理工大学名师工作室”负责人自动认定为教师发展师,不用再次申请。
4.请各单位于5月17日前将《大连理工大学教师发展师申请表》(附件1)和《教师发展师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扫描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iwei@dlut.edu.cn。
联系人:施维,电话:84709857,邮箱:shiwei@dlut.edu.cn。
附件:
1.大连理工大学教师发展师申请表
2.教师发展师申请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