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通知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文件 >> 通知文件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时间:2024-11-06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大工校发〔2019〕25号)要求,“健全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机制,新教师在担任课程主讲之前,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新教工岗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完成教学观摩、助课、试讲等环节之后,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其授课水平进行评价,评价合格者方可正式取得主讲教师资格”。

现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人员

1.申请教师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

2.已主讲或拟主讲本科课程的新入职教师,已获得“新教工岗前培训”或“新教师教学研习班”结业证书。

二、认定程序

1.申请教师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

2.课程所在学院结合申请人本科教学经历,经试讲或专家听课环节,对其授课水平进行评价,填写《本科课程试讲通过情况汇总表》(附件2)

学院对综合评价合格者填写《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

3.学院于11月29日前将附件1、2、3纸质签字盖章版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主楼西侧楼20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n@dlut.edu.cn。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审批后备案,并发放主讲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王楠 电话:84709857。

邮箱:wangn@dlut.edu.cn


附件:

1.大连理工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本科课程试讲通过情况汇总表

3.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系列培训交流第十九至二十二期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教师数字素养提升系列培训(第六期)的通知

版权所有:大连理工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