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促进
教学观摩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促进 >> 教学观摩 >> 正文

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青年教师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点击量: 时间:2016-09-23

各学部、学院(部):

    教学观摩是青年教师教学培训的一个重要环节。2016年秋季学期的青年教师教学观摩活动定于10-12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尚未为本科生开课的青年教师。

    2.2016年以后(包括2016年)首次为本科生开设课程的青年教师。

    二、观摩对象

    “2016年秋季学期学校本科课程教学示范教师”(附件1)。

    三、实施办法

    1.参加教学观摩活动的青年教师可从教务处或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供的“2016年秋季学期学校本科课程教学示范教师课程表”中选择课程进行观摩(附件2)。示范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的安排进行授课,不得轻易调课,也不得随意安排其他教师代课。

    2.青年教师本学期教学观摩次数每人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鼓励青年教师观摩跨专业的不同类型课程。

    3.每次教学观摩完成后,请认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观摩活动记录》(附件3),并请示范教师签字认可。首次参加教学观摩的青年教师需在教学观摩结束后,撰写一份“教学观摩心得体会”(自拟题目),字数不少于2000字。

    4.参加教学观摩的青年教师(附件4)请于12月20日前,将《大连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观摩活动记录》送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楼西侧楼220),“教学观摩心得体会”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yuanf@。

    四、说明

    1.要求青年教师在教学观摩时遵守课堂纪律,关闭手机,不迟到,不早退。

    2.经与人事处协商,青年教师参加教学观摩活动计入年度考核工作量。

    3.因故不能参加教学观摩活动者,请各学部、学院(部)说明原因,并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便另行安排。

   

   附件1:2016年秋季学期学校本科课程教学示范教师名单

   附件2:2016年秋季学期学校本科课程教学示范教师课程表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观摩活动记录

   附件4:2016年秋季学期各学部、学院(部)参加教学观摩活动教师名单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上一条: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青年教师观摩活动心得体会 下一条: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青年教师观摩活动心得体会

版权所有:大连理工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