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
为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建设老、中、青相结合的优秀教学团队,更好地发挥教学“传、帮、带”的作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培训,帮助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本科教学,尽早具备主讲教师资格,学校开展青年教师助课工作。现将2016年春季学期青年教师申请助课工作通知如下:
1. 原则上,每位新入校的教师在获得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之前,每年均应参加助课工作。
2. 每位新入校教师的助课情况将记入本人的教学发展和教学培训档案,并作为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条件。
3. 所助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对助课教师有足够的教学指导能力。1名主讲教师所授课程不低于24学时/学期、学生人数不低于30人,可安排青年教师助课。原则上,1名主讲教师每学期指导的助课教师不超过2人。
4. 参加助课的教师应在所助课程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全程参与该课程的所有教学环节。
5. 教师完成助课工作后,应认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课工作记录表》(附件2),并请主讲教师及所在学部(学院)签字认可,由学部、学院(部)汇总后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6.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年度工作考核量化方法》,青年教师助课工作计入年度考核工作量。
7. 请各学部、学院(部)有计划地安排好本单位青年教师的助课工作,组织青年教师积极申报2016年春季学期的助课工作,并将《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课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1份于1月11日前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楼西侧楼220房间)。
8. 联系人:刘樱、袁风,电话:84709857,电子邮箱:liuying2011@。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课信息汇总表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课工作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