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新要求,深入实施我省“本科教学改革及质量提高工程”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切实提高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推动高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师资队伍、把办学思路转到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上来,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经研究,2015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继续组织开展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经组织需求调研并结合我省实际,现确定2015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及培训时间
序号 |
培训项目 |
承办单位 |
培训时间 |
1 |
视觉传达设计 |
鲁迅美术学院 |
7月12-16日 |
2 |
计算机类 |
东北大学 |
7月20-24日 |
3 |
数学类 |
大连理工大学 |
7月19-8月10日 |
4 |
大学英语 |
东北大学 |
8月9-14日 |
5 |
英语 |
大连外国语大学 |
8月17-22日 |
6 |
日语 |
大连外国语大学 |
8月17-22日 |
7 |
会计学及财务管理 |
东北财经大学 |
8月23-27日 |
8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大连理工大学 |
9月13-18日 |
9 |
法学 |
沈阳师范大学 |
9月20-25日 |
10 |
机械类 |
大连理工大学 |
10月11-16日 |
二、培训内容
教育教学理念、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各专业领域现状、管理体系及发展方向,专业教学难点、典型教学案例、教学法剖析,专业实践与实训等,各类培训具体内容请见各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三、培训形式
通过专家讲座、教学示范课案例讲解、双向交流、解惑答疑、现场观摩、工程实训等形式进行。
四、培训证书
学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辽宁省教育厅和承办单位共同颁发培训证书。
五、培训费用
培训经费由省承担,参加培训教师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按照不高于省级三类会议补助标准(住宿标准150元/天,伙食补助标准80元/天)。往返交通费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个人承担。
六、培训报名
1.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个别培训报名时间请见各培训实施方案。参加过相关培训的教师不再重复参加2015年培训项目。
2.请有关高校按照各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以学校为单位,将《2015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按要求填好后,按培训类别分别发送至承办单位指定电子邮箱。各学校所有培训总汇总表请发送至gjc86896698@163.com。
3.我厅将根据报名情况和实训场地容纳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类培训教师的名单,并将参加培训教师名单及报到地点等信息,在培训前一周左右以正式文件形式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李黎;
联系电话:024-86896698;
电子邮箱:gjc86896698@163.com。
附件:
1.2015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实施方案
2.2015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报名汇总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