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
为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学质量,鼓励青年教师投身教学工作,促使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为学校创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2013年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和校工会将继续组织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各单位应切实做好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组织工作。现将大连理工大学2013年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安排
2013年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分为两个阶段:
1.10-11月为学部(学院、部)竞赛时间;
2.11月末进行校级竞赛。
二、参赛范围
各学部(学院、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具有博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以前未参加过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适龄教师必须参加。
三、竞赛要求
1. 各学部(学院、部) 组织专家组,根据本学部(学院、部)青年教师教学质量与《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标准》(见附件1),以学部(学院、部)竞赛方式对所有参赛者进行讲评,并在竞赛结束后推荐1-2名优秀青年教师参加校级竞赛。
各学部(学院、部)竞赛的时间、地点提前3天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在学部(学院、部)内公布。
2.各学部(学院、部)竞赛结束后,将本学部(学院、部)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有关材料(参赛人员、评选结果、评委名单等)于11月20日前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楼 217)。
3. 各学部(学院、部)将本学部(学院、部)参加校级竞赛的“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推荐表”(纸质和电子文档;见附件2)及参赛教师的课程教学大纲、竞赛讲课教案(采用多媒体授课的可提供电子教案、多媒体课件)、教学日历等相关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楼217,联系电话:84709857
;E-mail:yuanf@)。
4.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各学部(学院、部)报名情况具体安排校级竞赛的进程。参赛教师按规定时间在指定教室进行讲课竞赛(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每位教师讲课时间30分钟,可自带15-20名学生。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标准》评分。
四、奖励办法
1.学部(学院、部)竞赛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学部(学院、部)制定。
2.校级竞赛设一、二等奖,并颁发奖金及证书。以往参加讲课竞赛并获奖的教师如参赛课程重复,则本次获奖等级必须高于以往获奖等级方予以奖励。
3.设学部(学院、部)竞赛组织奖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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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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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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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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