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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6-12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大工校发〔201925号)要求,新教师在担任课程主讲之前,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新教工岗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完成教学观摩、助课、试讲等环节之后,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其授课水平进行评价,评价合格者方可正式取得主讲教师资格。

现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人员

1、申请教师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

2、已主讲或拟主讲本科课程的新入职教师,已获得新教工岗前培训结业证书。

二、认定程序

1.申请教师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

2.课程所在学院结合申请人本科教学经历,经试讲或专家听课环节,对其授课水平进行评价,填写《本科课程试讲通过情况汇总表》(附件2);

学院对综合评价合格者填写《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

3.学院于628日前将附件123纸质签字盖章版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主楼西侧楼20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n@dlut.edu.cn。教师发展中心认定通过后备案,并发放主讲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王楠 电话:84709857

邮箱:wangn@dlut.edu.cn


附件:

1、大连理工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本科课程试讲通过情况汇总表

3、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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